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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子不超过7.59亿元可转债获深交所核准,华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9日电 据深交所消息,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31次审核会议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审核结果显示,长高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高Zc5电子”、“长高Zc4”)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及信息披露条件长高电子12月8日披露的信息显示,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合计不超过75,860.07万元(含原金额)。募集资金拟用于长高电气新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长高电气新王城生产基地完善改扩建项目、长高绿色智能配电产业园项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方案之日起计算。若本发行计划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获得监管机构批准,本次可转债发行计划的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法及各计息年度最终利率水平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允许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员根据国家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具体情况,在发行前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进行协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年付息方式,到期时返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上年利息。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六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始,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转股,并在转股次日成为公司股东。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定。可转债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原股东优先分配的具体比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根据本次发行前的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换股公告中披露。这个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以外的余额以及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线下向机构投资者出售和/或网上定价。这是以一体化方式进行的,余额归承销商所有。具体发行方式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和聘请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讨论决定。发行前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公司收购中证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提供信用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长高电子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鹏资信[2025]Z[1047]号),公司主要信用评级和可转换评级为A,公司信用期限和可转换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东、刘天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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